上海煜柯機電科技有限公司憑借十年的水處理設備的銷售經驗總結了水處理調試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如下:
1、若進水溫度高于、低于25℃時, 應根據水溫--產水量曲線進行修正, 控制回收率為 75%。
2、水處理設備連續運行4小時后,脫鹽率不能達到設計脫除率應逐一檢查設備中每個組件的脫鹽率, 確定產生故障的組件后加以更換元件。
3、水處理調試過程中進水壓力不得大于2.0MPa, 且只限于對設備進行耐壓試驗。
4、發現水處理設備高壓管路有漏水需排除時, 裝置應卸壓, 嚴禁高壓狀況下松動高壓接頭。
5、周圍水處理設備環境溫度最低不得低于 5℃,最高不得高于 38℃。當溫度高于35℃時,應加強通風措施。